最新政策!发改委:推动AIC发挥债转股主力军作用,降低杠杆率
国家发改委、央行等四部委周一印发通知,要求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发挥市场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从而加大力度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
发改委网站刊登《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具体而言,要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将市场化债转股资管产品列入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允许投资的白名单;探索提出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优质企业债转股。
“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市场化债转股资本占用过多问题,支持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文件称,要鼓励外资依法合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债转股实施机构。
同时,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资本占用较多问题,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交易。推动具备条件的各类交易场所依法合规开展转股资产交易,尽快选择若干家交易场所开展相对集中交易试点。
文件并明确鼓励对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对品牌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经营运转正常的高杠杆优质企业或企业集团内优质子公司及业务板块优先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增强优质企业资本实力,降低债务风险,提高抗冲击能力。
支持对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鼓励依法合规以优先股方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扩大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债转优先股试点范围,包括励依法合规以优先股方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扩大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债转优先股试点范围;进一步提高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定价市场化水平。
综合运用各类降杠杆措施
文件明确,要综合运用各类降杠杆措施,包括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出清过剩产能推进企业战略重组与结构调整;加快“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对已列入处置名单的“僵尸企业”,积极推动银企双方按照相关政策加快债务清理和处置;
符合破产等退出条件的,各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退出,相关企业不得通过转移资产等方式恶意逃废债务。
完善破产退出相关保障机制方面,探索建立破产经费筹措机制,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和名册、报酬制度,推动成立全国破产管理人行业协会。
此外,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完善交易所市场股权融资功能,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按照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有序促进社会储蓄转化为股权投资,拓宽企业资本补充渠道;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发展,丰富股权融资市场投资者群体。
文件并提到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授信管理,限制高负债企业过度债务融资;对扭亏无望的企业慎用减息停息、借新还旧等金融手段,避免债务风险越拖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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